更新时间:2025-09-18 GMT+08:00
我可以恢复已删除的对象吗?
- 桶开启了多版本控制功能时:
- 对象列表页未开启“历史版本”开关时,单击“删除”按钮删除对象后,在对象列表中无法看到已删除对象,而打开“历史版本”开关后,在对象列表中可以看到带删除标记的当前版本对象和被删除后成为历史版本的对象。此时,单击带删除标记的当前版本对象操作列的“彻底删除”,即可恢复已删除对象。
图1 删除对象图2 恢复已删除对象
桶开启了多版本控制功能,删除对象后,系统会创建删除标记,当前版本会成为历史版本,删除标记会成为当前版本。此时,打开对象列表页上方的“历史版本”开关,即可看到带删除标记的当前版本对象和被删除后成为历史版本的对象。
- 对象列表页开启“历史版本”开关时,单击除带删除标记对象外的其他对象操作列的“更多>彻底删除”按钮将会彻底删除对象且无法恢复,请您谨慎操作。
图3 彻底删除对象
- 对象列表页未开启“历史版本”开关时,单击“删除”按钮删除对象后,在对象列表中无法看到已删除对象,而打开“历史版本”开关后,在对象列表中可以看到带删除标记的当前版本对象和被删除后成为历史版本的对象。此时,单击带删除标记的当前版本对象操作列的“彻底删除”,即可恢复已删除对象。
- 如果未启用版本控制功能,或启用该功能后指定版本号删除了对象,OBS将彻底删除这些数据,将无法找回。
详情请参见多版本控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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